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 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 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

关于八届市委巡察整改

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9月21日至11月12日对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开展了常规巡察。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上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学院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根据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相关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查整改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了整改措施,印发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协调推进问题整改,逐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学院机关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市委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市委巡察是学院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学院实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学院的关心支持。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务必将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2.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推动整改落实。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学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进一步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3.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主持召开院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40项整改任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时限要求,责成各部门对巡察整改指出的十个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措施,事事有人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问题。2022年2月25日至今仅在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大会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24年学院每次召开党委会,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已召开第一议题学习8次。三是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践能力。

  2.关于“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3年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学院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2024年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讲话精神列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二是组织青年教师挖掘提炼指示批示精神、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重大要义,积极开展各级各类项目课题申报工作,截止2024年4月,成功获批立项课题2项。

  3.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2022年、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未经会议审定;2022年、2023年第二、三季度理论中心组未开展研讨交流;2023年理论中心组未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的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赤峰市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赤党宣发〔2024〕6号)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学院2024年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4年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经由学院机关党委上会审定,将于近期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三是2024年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已开展研讨交流。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列入2024年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

  (二)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推进学院体制改革不彻底。截至目前,学院对人事档案归档工作推进缓慢,导致学院基层党组织关系至今未理顺,一直沿用原敖汉旗委批复的中国共产党敖汉干部学院委员会,致使内设机构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无法开展”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人事档案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归档工作。二是2024年3月,市直机关工委已申请重新认定学院党组织关系,为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三是已经与市委组织、市编办沟通协调,重新设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部,计划于2024年6月完成科级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针对“学院未按照2023年4月市委《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未开展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学院领导带队,结合青年教师研究专长,组成三支调研组,围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个主题,分别赴丰收乡、木头营子、敖润苏莫苏木、萨力巴乡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做好成果转化,三支调研组经过多次调研,目前已形成3篇调研文章,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3.针对“开展‘清廉赤峰工作不够深入问题。学院仅设置了党风廉政案例剖析、建设“六个赤峰”等教学课程,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也未对具体工作进行任务分解。

  整改结果一是根据《关于建设清廉赤峰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关于建设清廉干部学院的实施方案》。二是2023年清廉赤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上立项2项,结项2项,2024年清廉赤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上立项1项,在研1项。

  (三)履行职能职责有不足

  1.针对为党献策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发挥‘科研资政智库’功能”问题。比如:2022年至今,学院未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决策参考;2022年至2023年10月报送信息349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仅有4篇。

  整改结果一是学院院长傅晓林作为赤峰市第八届政协常委,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2023年通过内蒙古政协云平台提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荐和建设生态文明实践点的提案》1件,收到生态环境局相关答复。2024年通过内蒙古政协云平台提交《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的提案》1件,正在审核中。二是青年教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目前已形成3篇调研文章,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目前学院的宣传简介、教育培训、特色办学在学习强国APP发布2篇,玉龙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发布20余篇,赤峰日报发布2篇。

  2.针对“理论教学还有不足”的问题。如:未将全国“两会”精神纳入2023年度教学培训计划。

  整改结果一是2024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督促老师密切关注学习两会精神和总书记下组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全国两会闭幕后,利用晚上时间迅速组织全体教师线上学习名师讲授的两会精神,并安排老师认真准备两会精神课程。三是在两会闭幕后的相关班次,同主办单位协商,均设置两会精神的课程内容,并特意冠以学习两会精神的字样。

  3.针对“宣传党的理论政策覆盖面不够”问题。至巡察进驻,未按照学院制定的2023年工作计划组织教师每月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整改结果:学院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组成的宣讲团。目前学院王超越、朱向洁、韩久利3名青年教师已陆续到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理论宣讲。

  4.针对“学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2022年5月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202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均未建立学员班委会,学员自我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员管理有关规定,所有班次均开展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第一课”,当面提要求,明确纪律底线,提前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二是在培训班中推行班委会制度,由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学员担任班长,开展学员自我管理。实行“双班主任”全程跟班管理制度。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深入

  1.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扎实”问题。2022年至巡察进驻,学院未听取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未进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通报。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初学院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详细介绍了针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初步成效。二是学院领导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开展抽查听1次,确保教学内容无违规情况。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层层审核,确保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正确方向。

  2.针对“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2022年度仅学习1次。

  整改结果一是科学制定《学院2024年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半年1次。二是重新修订了《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3.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生活会个人检查材料中”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2024年度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学院整体工作同部署。二是班子成员针对提出的问题,已经认真修改组织生活会个人检查材料。

  4.针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2年、2023年授课教师未与学院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

  整改结果一是重修订完善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二是学院则成理论科研部、培训管理部要求参训学员、授课教师、网络宣传等等领域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定。2024年全部授课教师将与学院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杜绝任何意识形态风险发生。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盲区。

  1.针对“学院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22年至巡察进驻,学院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把手”每半年未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学院2023年8月研究聘用行政在职人员担任业务顾问并给予薪酬事项时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学院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学院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学院院长傅晓林同志认真听取了黄秋丽、李立新同志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三是针对聘用行政在职人员担任业务顾问问题,主要领导在会议上进行了检讨,并将此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要求学院班子成员今后工作要始终保持自省、自警状态。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有漏洞”问题。2023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未做到每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2022年个别班子成员个人述廉报告与班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雷同。

  整改结果:一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根据《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班子成员对环节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4次、集体谈话1次,时刻进行廉政提醒。二是2022年个别班子成员个人述廉报告重新进行了修改,主要领导同志审阅把关签字。

  3.针对“履行日常监督责任还有不足”问题。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学院的日常监督检查仅4次,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较少。

  整改结果已向派驻纪检组进行反馈,派驻纪检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多种方式在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的日常监督检查。

  4.针对“学院存在事企不分”问题。2019年8月12日经敖汉旗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敖汉旗敖学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学公司),该公司隶属于学院管理,学院的培训收支均通过该公司进行核算,学院与公司财务账目相互交织,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预算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2024年学院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现已办理完成。

  5.针对“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问题。2022年2月至今,学院未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学院从干部任用、重大决策、基建规划、职称评定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研究风险点,制定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共计26个廉政风险点。二是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根据《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班子成员对环节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4次、集体谈话1次,时刻进行廉政提醒。

  6.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2022年2月至巡察进驻,学院未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学院召开了一次全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以纪委通报案件为重点进行剖析反思,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二是学院纪委书记李立新同志4月分讲授了一次廉政党课,要求全院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7.针对“三务公开工作不规范问题。党务、政务公开缺少相关审批手续及备案材料。

  整改结果一是截止目前,学院组织班子成员、环节干部集中开展了1次“三务公开”专题学习,详细讲解“三务公开”要求及公开内容。二是重新修订,研究通过了“党务、政务、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以后所有涉及“党务、政务、财务”内容,已全部在公开栏、微信工作群及时公开公示。

  (六)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2022年3月至6月,2023年1月至9月支付8笔宿舍楼二期建设工程款,共计3074万元,未计入在建工程;学院2023年9月购置公务用车,共计22.89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到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由财务室负责立行立改,全面摸清家底,理清资产情况,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2.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2022年3月至6月,2023年1月至9月学院存在4笔共计224.87万元因账务处理错误虚增虚减债务,存在5笔共计5.86万元支出附件不全;2023年4月至9月存在7笔共计46.31万元未履行签字手续列支。

  整改结果一是2022年3月至6月,2023年1月至9月4笔账务处理错误虚增虚减债务已全部整改完成。5笔支出附件不全的账单,现已补齐支出附件佐证材料。2023年4月至9月存在7笔未履行签字手续列支的项目,现已全部签字。二是加强财经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报销手续和审核流程,严格做到列支的每一笔经费都有据可循、有规可依。

  3.针对“学院管理的敖学公司财务手续不齐全”问题。敖学公司支付的租车费共计50.71万元无租车合同。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财经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3次市财政局培训,切实提高会计审核业务能力。二是截止目前,学院与租赁公司已补齐租车合同,进一步规范了接送讲课教师用车租赁手续。

  4.针对“敖学公司大额提现”问题2022年3月至7月用现金支付维修、租车等费用共计32.84万元。

  整改结果一是重新修订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1万元以上的日常业务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财务室审核后,报院党委会集体研究予以审批。二是责成财务部门整改,2022年7月后杜绝大额提现情况发生。

  5.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学院2022年3月至6月,2023年1月至9月存在1笔印刷费0.21万元和2笔购买打印纸0.31万元均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

  整改结果一是加大对负责政府采购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府采购精细化水平。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2024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学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合规、合法采购。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1.针对“未研究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问题。2022年、2023年学院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结果学院年初召开了2024年党建工作部署会议,同时科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15名党员未开展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2022年个别班子成员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2年度两名同志的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整改结果一是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上,认真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2024年年初按规定,学院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深刻认识自身错误。

  3.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2022年11月15日,学院后勤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换届时,清点选票报告单未填写收发选票数,监计票人未签字。

  整改结果2024年3月,市直机关工委已申请重新认定学院党组织关系,为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学院该规定和程序重新成立了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规范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3年1月至9月,后勤党支部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以学院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代替党员大会学习;2023年1月至9月机关党支部仅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结果2024年3月,市直机关工委已申请重新认定学院党组织关系,为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学院重新成立了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截止目前,两个支部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各1次。党员大会学习3次。

  5.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学院2023年7月至9月份未及时收缴党费。

  整改结果已经责成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存在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八)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师资队伍建设不强”问题。学院共有编制30个,实有人员23名、空编7个。其中专职教师共3名,仅有1名教师能够讲授理论课。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3月学院通过初试、复试、体检、政审等环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班主任助理,缓解培训任务量大,工作人员短缺的问题。二是2023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2024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补充青年教师队伍。

  2.针对“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不够”问题。未按照学院2022年、2023年制定的工作要点,选派青年教师到党校、干部学院挂职、访学、进修,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未能得到更好的提升。

  整改结果一是全年选派2名教师分别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参加党性教育学院骨干师资培训班。二是选派6名教师分别参加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案例教学师资班、教学管理者研讨班和骨干教师研修班。三是2名教师参加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班。四是3名教师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理论研讨会。五是1名教师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人才工作者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六是组织全体教师分批次到延安、井冈山、河南焦裕禄干部学院开展师资培训。

  3.针对“未及时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考核办法,未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保障”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认真研究学院工作性质、特点,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工作分配,做到人尽其才,发挥最大能力。二是出台《党性红·生态绿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把党建和教学培训等工作以积分形式量化,有效激发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新时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力彰显。

  (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不实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不实。学院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后,一直沿用2020年8月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未针对制度中决策范围和内容、决策形式和程序等事项及时进行修订。

  整改结果一是在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强调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机关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提出制度修改意见,遵照上级有关要求,重新完善修订了《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缺少议事决策过程问题。2022年2月至今,“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均缺少议事决策过程。

  整改结果通过整改落实后,学院每次会议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中明确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详细记录机关党委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会议讨论结果。

  3.针对“花卉种植未经集体研究”问题。2022年院内种植花卉共计7.74万元,未经学院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对于讨论“三重一大”议题,每月按时提交报告单,做到事前告知,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提请会议表决,做好公示,并按月做好“三重一大”资料台账。

  (十)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估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2022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报告中指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强”问题,直至巡察进驻,上述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班主任助理,9月学院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公开招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2024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补充青年教师队伍。二是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2023年2名教师完成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在职进修学习,顺利毕业。2名教师成功考取内蒙古党校研究生,青年教师的专业化程度逐年上升。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针对“学院未按照2022年11月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现代化 赤峰怎么干’大研讨大讨论的通知>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

  整改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学院责成相关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通知内容,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上建设什么样的赤峰内容,开展了一次大讨论。

  2.针对“教研工作推进缓慢”问题。2019年申报的三年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项。

  整改结果:由于三年疫情原因和人员变动,项目没有充分实施。目前,学院已与该项目主持人进行沟通联系对接,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四、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党委移交“聘用宣传、现场教学、理论教学以及党务等工作顾问”、“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错误虚增虚减债务”等三个3个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3项。对聘用旗委宣传部梁国强为学院宣传、现场教学、理论教学及党务等工作顾问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停止聘用,梁国强已将2023年中秋节福利进行返还。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2023年10月购入的公务用车已经调整科目列入固定资产;未列入在建工程的问题2022年已经记账的,在2023年修正会计科目,2023年记账的在原记账凭证上直接修改,重新记账,已整改完毕。账务处理错误虚增虚减债务问题。2022年已经记账的,在2023年修正会计科目并记账,2023年记账的在原记账凭证上直接修改,重新记账,已整改完毕。

  五、下一步工作

  目前,学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整改成果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赤峰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政治建设。从干部思想着手,结合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6-5900600

通讯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学院路30 

    024000

电子邮箱:zheng_guangxin@126.com

 

                                                                             中共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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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5月28日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