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截至12月11日,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编办等12个市直部门单位“一对一”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向市旗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监管部门以系统形式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

  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万超岐听取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职能责任推进改革发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安全生产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反馈严肃指出了常规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扎实;有的领导班子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上用力不够;有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不足,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有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没有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规范等。

  反馈严肃指出了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肩负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履职担当有差距;有的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到位,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监管执法弃职失守,事故整改流于形式;有的贯彻严的基调力度不够,监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关键岗位廉洁风险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巡察整改上较真碰硬,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结合起来,与其他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起来,系统整改、一体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担当。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文章来源“赤峰巡察”官方微信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5:05